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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况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?
发布时间:2023.11.28            发布人: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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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平顶山市医疗定点服务协议》规定以下情况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:


1、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;

2、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;(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,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,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,有权向第三人追偿。) 

3、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;

4、健康体检;

5、使用丙类项目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使用该项目所产生的其他医疗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