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伦理委员会组成成员
发布时间:2023.12.18 发布人: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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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加强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其职能,根据我院的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,经医院研究决定调整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。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:
主任委员:
刘 宏(重症医学、医院管理,主任医师)
副主任委员:
曹 飞(骨科、医院管理 主任医师)
委员:
林 磊 (泌尿外科、医院管理 副主任医师)
吴玉红 (护理学、护理管理 主任护师)
郭亚利(呼吸内科 副主任医师)
张铁须(心血管病 主任医师)
余守江(普通外科 主任医师)
徐启飞(骨科专业 主任医师)
李代红(妇产科 主任医师)
刘卫红(儿科 主任医师)
程光卉(生殖医学科 副主任医师)
姚书克(医学检验 主任技师 )
夏 宾(医学影像 副主任医师)
秦庆东(法律 法务部主任 )
叶东旭(药学 副主任药师)
齐金旭(院外委员 科研管理 药学 副教授)
吴立浩(院外委员 法学 律师 )
秘书 :
王艳芬(科教科副主任)
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教科,曹飞兼办公室主任,负责伦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的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