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相关规定?
发布时间:2023.11.28 发布人: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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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顶山市区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,并符合医疗规定转外地医院(仅限上级医疗机构)住院就医,先由主诊医生填写《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诊记录单》《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单》,科主任同意签字,再到医保办审核办理转诊手续。
优越路院区:门诊二楼医保办公室,未来路院区:门诊二楼医保综合服务窗口
县区参保患者需转外的,由主诊医生填写《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诊记录单》《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单》,科主任同意签字,到医保办审核盖章后,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