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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每日一学】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四条
发布时间:2024.05.17            发布人: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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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


第一编 总则


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


    第二十三条 减轻处分,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,减轻一档给予处分。

  加重处分,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,加重一档给予处分。

 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,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。

  第二十四条 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,应当合并处理,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;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,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

来源: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